課程內容

年期: 三學年
授課語言: 中文
畢業要求:
  • 學生必須完成必修科目和選修科目,共30學分;
  • 完成課程後在導師指導下完成博士論文撰寫;
  • 博士論文18個學分, 必須是公共行政領域中基於實際運用的原創性研究;
  • 畢業前對博士論文進行口頭答辯;
  • 畢業總學分為48學分。

2025/2026 學年起入學的學生

2024/2025 學年或之前入學的學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