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讀條件

  • 持有碩士學位或經澳門大學認可的同等學歷
  • 擁有至少三年相關工作經驗

申請程序資訊請瀏覽研究生院收生網站

公共行政博士學位課程學費表

項目 所有學生(澳門元)
課程學費(正常修讀期限內) 240,000
留位費(不退還) 15,000
延讀學費(每學期) 15,000
重修科目學費(每學分) 5,000